400-123-4567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涵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三个专业。为更好落实2019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桂林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2019年土木工程本科生培养计划》等规定,本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志愿、择优的原则,特制定了2019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01
导流原理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这使得学生能够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更好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2、尊重个性发展原则
尊重学生愿望和个性发展,根据学生自愿申请,按照分流实施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3、专业适度规模控制原则
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同时,充分考虑专业布局,保持学科和专业持续稳定发展,合理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
02
专业的比例设置
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培养计划、教学设施等教学条件以及往届学生就业和升学情况,制定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专业类别名称
导流专业名称
规模(人数)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12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8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60
(注:2019级土木工程专业在校学生为250人,已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参加本专业流,但将在毕业后参加其年级的专业流)恢复上学。)
03
专业转流流程
专业咨询
(一)集中会诊:学院组织集中会诊。
(2)各专业咨询各专业机构成立专业分流咨询小组,及时解答学生的专业疑问,指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专业导流
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收集统计数据
根据实施办法,计算并公布学生综合成绩。
填写申请表
学生根据对专业的理解和认知,结合学业成绩和愿望,依次填写三个专业偏好。
04
专业导流时间安排
分流学生调查:2020年7月6日之前
分流计划公告:2020年7月10日前
学生成绩公布:2020年8月15日前
学生成绩验证:2020年8月20日之前
学生志愿者申请表:2020年8月25日前
专业分流名单确定:2020年8月30日前
专业分流名单公布及公示:2020年9月1日前
学生专业选课: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
05
专业分流实施措施
01
由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9级年级委员会代表、各班学生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学生的选择和综合成绩进行统计和排序;
02
1.学生综合成绩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生基础成绩和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组成。
2.学生综合成绩
基础学分*80%+专业课程加权平均分*20%
3.学生基本学业成绩
这是截至大一结束时学生的学分分数,基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
4.专业课程加权平均分
Σ专业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专业课程学分
三个专业课程分别是《土木工程概论》、《土木工程制图》、《建筑学概论》。
03
当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同一学生专业课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序。若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学生所在省份高考成绩排名比例排序。
04
根据上面计算出的分数,根据每个学生填写的选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配学生。若第一志愿计划报满人数,学生将自动进入第二志愿进行分配,以此类推。
06
专业分流的组织管理
1.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由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招生分流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院有权调整其专业配置。
(一)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由学院分流组分配专业。
(2)如提交的选项少于3个,无法根据综合成绩分配考生的,由学院路由组统一分配专业。
3、专业分流结果将于学院公布后3日内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分流结果经学校公布后不再更改。
07
专业的转流异议处理方法
学生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专业招生分流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仲裁。本方案由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招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结尾-